香港旅遊簽證應該如何辦理?
簡介
Brief introduction
香港旅遊簽證是指由中國內陸去往香港旅遊需要辦理的手續。簽證(Visa)是一國政府機關依照本國法律規定為申請入出或通過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的一種許可證明。2007年1月1日為起,部分內地城市納入“港澳個人旅遊計劃”之內,可以辦理“港澳個人旅遊簽證(G)”自行到香港旅遊。而其他地區只能夠辦理“港澳團隊旅遊簽證(L)”到香港旅遊。在深圳工作、就讀的非深戶,符合條件者2012年9月1日起可在深辦理港澳通行證、護照等出入境證件。
申請方式
首次申請赴港澳地區旅遊,必須本人親自前往戶口所在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 證大廳辦理。
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3、複印件為A4規格(身份證需要複印正反面,戶口簿需要複印戶主頁,和你所在的那一頁);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著深色有領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頭部寬度21-24mm頭部長度28-33mm;
5、正規旅遊公司開具的全額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辦理流程
1、受理機關:戶口所在地的縣(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2、提交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1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憑照相館打印回執及數碼光學照片1張。
3、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4、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5、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人員,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港澳個人旅遊簽注,須按幹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意見。其他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收費標准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簽注每項20元。
二次有效簽注每項40元(以上收費標准不含郵政速遞服務費)
處理時限
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證:15個工作日;
再次申請簽證:10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一)持個人旅遊簽注,在有效期內可自行持證出境赴香港、澳門,無須參加旅遊團。
(二)申請簽注時,請確保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超過所申請的簽注有效期20天以上。
(三)申請人不得同時持有兩本(含兩本)以上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不得同時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簽注。
(四)請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複印件用A4紙複印。
(五)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未滿16周歲須由監護人陪同或代辦,並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及關系證明。在同一受理部門、持用同一本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探親簽注的人員,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
(六)申請人選擇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領取通行證的,務必在申請表仔細填寫“投遞地址、收件人、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欄。選擇郵政速遞由速遞公司收取15元/件費用。
(七)經公安部批准,對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實行政策調控的地市,按照調控措施審批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探親簽注。政策調控措施對外公布。
(八)赴港澳的內地居民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兩地的有關法律,如違反上述法律,將依法查處。對在港澳期間有違反當地法例、非法居留、非法就業以及行騙等行為的人員,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2至5年內不再批准其出境申請。
(九)內地居民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時,發現所持證件上簽注信息資料制作有誤,可以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換發相同簽注。
(十)內地居民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香港或者澳門遺失或者損壞,可以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入出境通行證返回內地。
所需資料:港澳通行證掃描件+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戶口本的戶主和個人頁的掃描件+藍底2寸彩照電子版,海南的要提供家庭主要成員(父母、夫妻、子女、同胞兄弟)的稱謂,姓名、年齡。
審核後通知面試時間,面試時需帶上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通行證原件。面試後7-15個工作日出證,時間取決於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回函快慢決定出證時間。